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22年12月获得四川省社科联批准设立,是四川省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之一。实验室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制约警务工作智能化关键问题和国家安全风险治理为着眼点,以国内外先进思路和成果为借鉴,瞄准学术前沿,创新研究范式和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实验手段,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实践性研究,推进学科交叉融合。现将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领域重点问题创新研究,助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支撑。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为中央和省级重大决策部署服务。
二、项目类别
实验室年度开放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拟资助1项,一般项目拟资助3项。重点项目资助金额8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项目级别为厅级课题。
三、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申请重点项目,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政法干警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的,须具备县级以上机关领导职务,或者市级以上机关部门领导职务,或者正科级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一般项目的,不受职务、职级及学历要求限制。
课题组成员须结构合理,具备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能力。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课题组须有四川警察学院在职研究人员参与,因涉及后续结项要求,双方务必协商一致。
课题申报人可参照实验室课题指南(见附件1)拟定申报课题,所申报课题应充分反映该领域前沿性问题,力求原创性、开拓性和实用性。实验室也鼓励和支持有特色且符合实验室发展规划的自选课题。
四、项目评审
项目申报书经实验室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由学术委员会审定。立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同实验室签订项目合同书,否则立项无效。
五、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预算编制参照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办法执行。
2.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报经实验室批准。项目组成员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决定,需报实验室备案。
3.重点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年。按期结项确有困难的,需申请延期,延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1年。具体结项要求如下:
(1)项目立项后,即拨付项目立项经费的20%。项目负责人在8个月内须将1篇具有时效性和参考价值的资政报告,或1篇以四川警察学院在职人员作为第一作者、(拟)公开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报送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以此作为通过中期检查和第二阶段经费拨付(立项经费的40%)的前提条件。项目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经费。
(2)重点项目申请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中文核心期刊/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单位)肯定性批示(采纳)2篇;或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提交1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专著1部。1项发明专利可以折抵1篇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学术论文。省部级以上领导(单位)肯定性批示(采纳)须有具体的意见,由权威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3)一般项目申请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单位)肯定性批示(采纳)2篇;1项发明专利可以折抵1篇CSSCI、SSCI、SCI(二区及以上)类期刊学术论文。省部级以上领导(单位)肯定性批示(采纳)须有具体的意见,由权威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发表学术论文,基金项目必须标注:四川警察学院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应至少有1篇符合上述要求的高水平论文,其第一作者是四川警察学院在职人员,并以四川警察学院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禁止与项目主题无关的论文标注本项目名称,否则不予认定。实验室英文名称:Intelligent Policing and National Security Risk Management Laboratory。
4.本申报年度内,每个申请人限报一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项目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若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其获准立项项目,三年内将不得申报本实验室项目。
5.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申报者以相同或相似题目已立项厅局级及以上课题,不得再次申报本实验室课题。往年已获批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课题。
六、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时限从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A4纸左侧装订,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5份,A3纸中缝装订)、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需插入签字和盖章页扫描件,电子版均以“单位+姓名+题目”命名的附件发送)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单位通信地址)报送至本实验室,逾期不再受理。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
邮政编码:646000
联系人:李老师、罗老师
联系方式:17808220141、17382936966
E-mail:lsh1688@scpolicec.edu.cn
附件1:实验室课题指南
附件2:项目申报书
附件3:课题论证活页
智慧警务与国家安全风险治理重点实验室
2026年3月31日